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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招生专业简介--艺术学院


来源 闽南师范大学 时间 2017年06月07日 00:00 浏览

   

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下设2个系:音乐舞蹈系与美术设计系;拥有艺术学门类三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和设计学。设置音乐学、美术学和公共艺术三个本科专业,在校生798人。

音乐舞蹈系设置音乐学专业,分两个专业方向:音乐学(师范类)和音乐学(非师范类)。音乐学(教师教育)于2004年设置,旨在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音乐教育工作者,经过12年的建设,共毕业9届学生,就业率良好,成为我校品牌师范专业。音乐学(非师范类)于2008年设置,共毕业5届毕业生,旨在培养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就业前景良好。

美术设计系2009年设置美术学(师范与非师类),2013年通过本科学士学位评估。2014年把非师美术学拓展为“公共艺术”本科专业。美术学本科(教师教育)开设国画、油画、装饰画三个专业方向;公共艺术本科专业分为视觉传达、环境艺术设计与产品设计三个专业方向。

我院现有研究生专业方向2个:音乐课程与教学论、音乐与美术学科教学方向教育硕士点和目录外闽南民间文艺方向二级学科硕士点。

学院办学定位坚持以音乐美术师范教育专业为主体,以非师专业为辅助,以社会需求为基础,以特色专业为主导,坚持走“协调发展、结构合理、特色突出、优势互补”的综合发展道路。

学院共有78名专任教师,其中高级职称23人,占29.5%;讲师33人,占42.3%;博士4人,在读博士2人,硕士50人。平均年龄为40岁,中青年教师占75%。学院已形成一支专业性强、年龄结构合理的梯队型教学科研队伍。“十二五”期间特别是近三年,学院在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成绩:

音乐学(教师教育)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就业方向:能够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社会文艺团体、各级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从事音乐教育或文艺工作。

音乐学

非师范,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和具有基本的音乐基础教育能力,能适应社会音乐文化市场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就业方向:本专业是培养具备系统扎实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演唱(奏)能力,能在专业艺术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美术学(教师教育)

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适应中等或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师资、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民间美术、书法与篆刻、插画、漆画、装饰画、写意花鸟画、山水、工笔人物画、电脑绘画设计、装饰色彩等。

公共艺术

非师范,本专业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创意能力,能在室内外公共空间中进行艺术创造与视觉设计以满足相应的城市环境美化与人文关怀需求的专门艺术设计人才。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建筑和规划部门、各类设计院所、专业设计机构等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创作、设计、研究、教学及艺术工程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空间形态与视觉传达设计基础、装饰基础、材料与工艺、公共景观与展示设计基础、公共设施设计、环境雕塑造型、壁画与浮雕、数码图像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