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章程及计划编制
1、草拟年度招生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2、提出年度招生专业及计划方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草案。
3、向各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年度分省分系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做好计划核对。
4、整理年度上级下发及本部门与招生有关文件并做好存档工作。
二、招生宣传及录取
5、制定年度招生宣传方案,组织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
6、及时更新我校招生信息网内容,根据“阳光招生”精神做好每年招生信息发布工作。
7、收集年度招生宣传文字、图片材料,制作宣传手册。
8、进行现场咨询会、电话咨询、网络咨询、邮件咨询、电视访谈等多种形式的招生咨询活动。
9、进行招生工作组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0、做好招生录取场地布置及设备安装等录取准备工作。
11、做好远程录取工作,顺利完成招生计划
12、做好录取信息公布和录取通知书发放工作。
13、组织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成绩公布、合格证发放工作。
三、新生入学管理
14、做好新生入学后取得学籍前的入学资格管理工作,受理新生请假、保留入学资格等事务。
15、统计、整理有关录取数据,跟踪新生报到情况并作详细分析。
16、向各省招办核销未报到新生名单。
17、做好高考志愿填报信息有误新生的信息更正。
18、做好新生个人信息复核、防止冒名顶替入学。
四、其他
19、协调选派高考巡视员及高考出卷、评卷教师及专升本出卷、评卷教师工作。
20、认真参加省教育厅、省高招办组织的招生业务培训。
21、做好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预科阶段的跟踪、服务工作。
2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